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字〔2023〕109号、关于包公园文旅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立项的复函
1.4 招标人:合肥卓越文骐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卓越文骐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第一批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BGZ01658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BGZ01658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约10034.0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林工程、园建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古建筑维修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7 合同估算价:8260.61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包公园文旅聚集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工程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绿化工程、园建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古建筑维修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新建售票处、三棵树办公用房拆除改建,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工程内容要求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测绘、物探、检测(CCTV和QV等方式)、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配合图纸审查)及其他专项(业)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竣工检测及其他技术服务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
2.10 项目类别:设计施工一体化
2.11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项条件,或单独满足③项条件:
①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建筑设计资质具有下列要求之一:
A.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公园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注:公园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标准参见《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中的G1和G3大类。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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