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祥路等3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祥路等3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EPC)已由安阳市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龙发改审批[2025]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市龙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筹措+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祥路等3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EPC)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安阳市龙安区金祥路:金祥路:安彩大道-文昌大道段,LX3号路:太行提交信息路-商都路段,钢城路:安彩大道-金华街段;
2.3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1)金祥路(安彩大道-文昌大道)工程道路红线宽为 20米,全长约 977.107 米;规划横断面形式为:4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
(2)LX3号路(太行路-商都路)工程道路红线宽为 32 米,拓宽段宽 39 米,全长 907.1米;规划横断面形式为,横断面形式为:4 米(人行道)+24 米(车行道)+4 米(人行道),拓宽段红线宽度 39 米,横断面形式为:4米(人行道)+31米(车行道)+4 米(人行道)。
(3)、钢城路(安彩大道-金华街)工程全长约36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25米,规划横断面形式为:4.5m人行道+16m 车行道+4.5m 人行道。
2.4本次招标控制价 3983.09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66.98万元、建安费3916.11万元。
2.5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直至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①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定于规划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等相关服务工作;
②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审批过的施工图纸及审批过的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过程验收、竣工验收、设备购置直到项目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工作。
2.6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2.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
设计要求:需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要求: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内的施工单位提供)。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投标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企业该项资质不得参与投标。(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自行承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在本企业注册,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同时具备副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本单位的有效社保证明。
(3)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自行承诺);并在本企业注册,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
(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
(5)配备人员要求:
①拟配备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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